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2/21 |
商務爭端解決概論 |
第2週 |
2/28 |
國定假日 |
第3週 |
3/07 |
商業爭端談判,和解,與調解 |
第4週 |
3/14 |
司法制度如何影響商業爭端的解決?�以台美制度為例(一)
-美國民事訴訟程序對台商的利弊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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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週 |
3/21 |
停課一次 |
第6週 |
3/28 |
司法制度如何影響商業爭端的解決?-以台美制度為例(二)
-我國民事訴訟程序對當事人的利弊風險(課堂討論) |
第7週 |
4/04 |
國定假日 |
第8週 |
4/11 |
司法制度如何影響商業爭端的解決(三)?
-以專利侵權案為例比較台美制度對當事人權益影響
(同學報告:檢討台灣、美國制度優劣)——顏利真、房佑璟 |
第9週 |
4/18 |
司法制度如何影響商業爭端的解決(四)?
-外國判決在中華民國執行所面臨的困難
(同學報告)——鄭雅文、梁瑜晏、蔡瑞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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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週 |
4/25 |
政府在商務爭端扮演的角色(一)
(i) 公司登記的法律意義-從太平洋流通四十億增資登記被撤銷登記乙案談起 (同學報告)
(ii) 討論Sogo經營權爭議的關鍵訴訟:商業司應該同意太平洋流通四十億股本增資登記嗎?(分組辯論)——郭庭光、劉威宏、邱韋智 |
第11週 |
5/02 |
政府在商務爭端扮演的角色(二)
(i) 檢討我國臨時管理人制度-以Sogo案太平洋流通臨時管理人選任…等案為例(同學報告)
——王蕙琦、何祥瑜、董菁菁
(ii) 法院在何時應同意選任臨管人?(同學報告)——蔡明家、程本伊 |
第12週 |
5/09 |
政府在商務爭端扮演的角色(三)
-商業司何時應核准小股東召集股東會?公司派與市場派如何借(藉)力使力?以經濟部案例檢討我國現有制度(同學報告)——陳佑碁、楊瑜潔 |
第13週 |
5/16 |
政府或司法在跨國性商業爭議該扮演甚麼角色?
-以飛利浦CD-R專利授權金爭議…等案為例(同學報告)——唐采蘋、王曼瑜 |
第14週 |
5/23 |
仲裁制度所面臨的風險及困難(一)
(同學報告:檢討我國仲裁制度-以法商馬特拉捷運BOT仲裁…等案為例)——羅懋緯、楊岳勳、張文愷 |
第15週 |
5/30 |
仲裁制度所面臨的風險及困難(二)
(同學報告:外國仲裁判斷在我國執行及他國執行問題-以Sogo案衍生的太平洋中國控股公司ICC仲裁判斷等案為例)——李潔、陳安忍、林祖晞 |
第16週 |
6/06 |
解決政府採購糾紛的結構性困難(一)
-從台電與IPP電廠電價爭議談起
(分組辯論:台電有權要求IPP電廠降價嗎?)——申惟中、連芸、王政凱、林依雯 |
第17週 |
6/13 |
解決政府採購糾紛的結構性困難(二)
-檢討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調解功能及政府何以不能有效處理商務糾紛(同學報告)——陳建佑、李曉筠 |
第18週 |
6/20 |
(I)律師在商業爭端扮演的角色
(II)課程總檢討 |